有一个网民提出问题,说他等红灯时倒车镜被电动式车蹭了,另一方立即开回去,是否算逃逸?我觉得这个还真不好分辨,由于交通出行事故具体操作起来会比大家想象中的认真细致和繁杂的多。下面咱们就以此作为例来讲讲事故解决的一些问题,我希望你能给大家带来了一些有用的知识。
肇事者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躲避法律法规追责而逃逸的举动。但是有一些前提下当事人尽管离去当场,但目的并不是躲避追责,那就不算逃逸。例如撞倒停着车子,司机也没在,当事人留下联系电话后离去。这时当事人并没躲避责任的意思,因而算不上逃逸。但你留了个不正确的手机号,那就算逃逸了,由于写不正确电话非常明显不是想让对方联系上了你,非常明显的推卸责任。
还有的人会说:“我并不是推卸责任,反而是我也不知道出现了撞击”。这样的事情实际上不可以轻信一面之词,交警队会根据你自己的描述来判断的。法律意义有一个理念称为:“应当知道”,便是当事人说他不知道,但根据大家普遍的认知能力、反映,觉得产生这样的事情后你应该知道的,那认为你应该知道,这时再讲不清楚也就只能称之为说谎。
例如李四驾车把一辆电动车给撞翻,人被撞出去较远,李四说天黑了看不清楚,我也不知道。但从正常人的经验来说这么大个电瓶车连人带车被撞出来那么远,碰撞一瞬间毫无疑问有非常大的撞击力和振动,驾驶员不并不清楚,此刻李四说不知道交警队都不会采纳,而会认定其是为了推卸责任,便是逃逸。
一般来说事故越重,被判定为肇事者逃逸的几率越多。由于很严重的事故碰撞幅度都非常大,交警队也难以坚信当事人会感觉不到,所以这个时候逃逸者无法找到为自己辩解的理由。并且很严重的事故中为了能慰藉受害人亲属,交警队更容易判定逃逸,例如李四驾车将人撞出去那么远,受害人受伤,假如李四却说自己也不知道亲属都不同意。
可是轻度事故就不好说了,因为别人很有可能真不知道,例如电瓶车从车辆边上通过,轻轻地蹭了一下, 有时司机还真的不容易发觉,此刻交警队其实就是也不会轻易判定逃逸的。由于逃逸罪刑比较重,由于一起小小事故交警队也不会轻易做出这样的处罚。此外做为当事人我们当然站在自己的观点,从主观上而言己经算不上很合理了,终究谁也觉得自己在理。可是交警队不一样,他没亲眼看见案发全过程,没法轻易相信别人双方人的说辞,需要从当事人彼此之间的描述中来判断谁对谁错。尤其是交警处理这种事故太多,之前积累的经验也会影响到它的分辨。
例如之前我遇到过两个人产生碰擦后决定私了,私了后一方察觉自己要减少了,后悔死了,因此打电话报警说另一方逃逸,交警队来了之后报案人闪烁其辞,就不说之前就已经私了过去了,仅仅一口咬定另一方逃逸。等交警队联系到另一方以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回事。所以交警队在对待事故时其实心里都是纠结的,因为她不可以轻信一家之词,有时反而更容易让当事方觉得交警队不合理。
所以碰到交通出行事故的时候一定要平心静气、求真务实地为交警队表明具体情况,若是有行车记录器短视频的话就要一同时提交上来,诚挚且良好的态度、适度相关证据,这都是能提高交警队对你的态度分,结果可想而知交警队偏重于采纳你的话,这会对你就有益处。反过来在交警队眼前隐约其辞,敷衍了事的反而更容易造成猜疑,减少其描绘的真实度。
就网民叙述的情况看,判定另一方肇事者逃逸主要是看损害到底有多大。假如倒车镜都撞烂了,那判定另一方逃逸的几率还是很大的,终究这么大冲击力另一方不该不清楚。假如撞击很轻度,例如仅仅轻轻地蹭到了,那交警队很有可能也不会轻易判定另一方逃逸,由于撞击很轻度,另一方没发觉都是可能性的,此刻当事人更重要的是要一个观点,交警队会融洽彼此私底下协商处理,终究为了能一点小事占有警务人员网络资源也不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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